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建设 » 支部风采 » (书记讲党课 护理学院党委书记 甘永辉)——加强党性修养 坚持廉洁从教
(书记讲党课 护理学院党委书记 甘永辉)——加强党性修养 坚持廉洁从教

加强党性修养 坚持廉洁从

护理学院党委书记  甘永辉

111.jpg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向建党建校100 周年献礼,结合学校2021 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于5 月中旬起,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作风强化年的学校工作定位,我们共同上一次廉政党课。

一、学习廉政党史,深化廉洁认识

(一)我党的第一个监察机构

1927年5月9日,五大选举产生党的第一个监察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七人,候补委员3人。这十位同志,都是在工农运动和革命斗争中经受住考验、在群众中拥有崇高声望的党员干部在血雨腥风的斗争中,在生死考验的抉择前,没有一名叛徒。其中:八名烈士,一名建国后任江西省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一名因党组织遭破坏,与党失去联络,后下落不明。

五大设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危急关头挽救中国革命的重大政治决定。五大代表陆定一回忆:在革命受挫的情况下,首先必须纯洁党的队伍,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团结,增强党的战斗力。为此,迫切要求成立党的监察机构,用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与统一。

对于这段历史,1927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央通报第二十六号——关于监察委员会的问题》中总结道:“五次大会后,因为国民党在各地背叛革命,我们整个的党转入地秘密工作的地位,同时各地党部因为种种关系有监察委员会组织者极少,中央监察委员会则因为委员散在各地,……至今未能行使职权……”可见,由于当时处于革命低潮时期,党忙于恢复重建各地党组织和开展武装斗争,没有及时充实监察委员会,使得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工作难以开展。


(二) 我党近20年来反腐的相关历史背景

  1.当今社会,腐败常常成为一些国家政权更替、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因其危害之巨而被成为“政治之癌”。凡致力于政局稳定、民族强盛、社会发展的国家和政府,均把消除这一“毒瘤”、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视为追求的目标。

  2.1989年政治风波后,党的威信、党的形象,乃至党的执政都受到比较严峻的挑战时,邓小平就曾反复向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腐败,不是假的”,“要做几件让群众满意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另一个是抓紧惩治腐败。”

  3.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4.2004年2月17日和18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2004年为标志,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全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5.2007年5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正式印发,加大了对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6.2010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实施。《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响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7.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8.2015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

  9.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除了对监察工作总则、职责、范围和管辖、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规定外,还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的督导地位,特别是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了新的规定和调整。

10.2018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根据新形势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就是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

11. 2020年7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开始施行。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

二、树正师德师风,算好“廉洁5账”

  对我们每个人自身来说,管好自己、身正影直,不贪不腐,是一件切实可行,且受益终身的事。下面,我们来算一算廉洁从教到底是受益还是吃亏这笔“账”。

  1.算好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作为一名高校教职员工,各项工作业绩和荣誉的取得,虽离不开个人的不懈努力,但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如果把握不住自己,误入歧途,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葬送自己的政治生涯,多年辛勤努力瞬间灰飞烟灭、化为泡影,也给学校的声誉带来严重损害。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注重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守“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在政治舞台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2.算好经济账,不要贪敛“不义”。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客观地讲,国家给予高校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足以实现衣食无忧。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社会里,每个人面临的诱惑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在种种“围猎”中被“拿下”,待东窗事发,束手就擒,后锒铛入狱,不仅合法收入、正常待遇会随之而去,非法所得也要全部“吐出来”,最后落个人财两空。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自觉约束自己,时刻警省自己,慎初、慎微,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一尘不染,永葆清白。

  3.算好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高校教职员工,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有的拼搏奋斗十几年甚至数十年,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贡献,赢得了荣誉,获得了尊重,自己也有一些成就感。如果不思珍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但给组织抹黑,自己也毁了名声。因此,要时刻想到名誉是人格魅力,就是用生命也无法挽回,一旦失去人格,就很难在社会上安身立命,所以要像对待生命一样珍惜名誉,视名节大如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4.算好亲友账,不要众叛亲离。家庭是事业的基础,也是完整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教师都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为人丈夫或妻子,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的家。一旦违法乱纪走上犯罪道路,迟早会失去人身自由,家里也就塌了天,失去“顶梁柱”。不仅众多亲人坠入痛苦深渊,也给朋友带来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因此,大家要算好“家庭账”,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公事与私事的关系,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促使事业有成、家庭美满。

  5.算好健康账,不要心力交瘁。常言道:人生在世,身心快乐十分重要。健康是立身之本,心胸坦荡,无私奉献,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必能心旷神怡,身强体健。如贪赃枉法,必提心吊胆,精神高度紧张,“压力山大”,饭不香,觉不稳,节奏紊乱,“超载”度日,久而久之,由心而身,一起垮掉。因此,要始终心存敬畏,把党章党规、师德规范记挂于心、践于点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廉为官、问心无愧,心胸坦荡、阳光做人,气定神闲、心静身安,积好“本钱”、服务人民,确保自己的事业、人生永远是一片艳阳天。

三、落实立德树人,做到廉洁从教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1.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使广大教师更好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到学校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进一步凝聚起师生员工思想共识,使之成为共同价值追求。

 3.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建强教师党支部,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建好党员教师队伍,使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开展好“三会一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1.突出课堂育德,在教育教学中提升师德素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

 2.突出典型树德,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3.突出规则立德,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三)学习贯彻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四)严格守住《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2014年9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4〕10号印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1、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不得有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腐败必受惩处,廉洁应靠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是我党的工作重点,在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同样的逻辑,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十分必要,它们具有内在的价值关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师德专题教育,既是加强廉洁从教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需要,也是对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呼应,从而引导广大教师在学史中淬炼自我、升华自我。

1.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一要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性修养。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自觉用党规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二要强化履职素质、提升岗位业务水平、提高防腐拒变能力,更加有效地立德树人、教书育人。

  2.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规定管住小节。一个人的蜕化变质,往往都是以生活上的小节开始的。所以说,小节不小,“毛毛细雨湿衣裳”,不抓小节就会毁掉大节。一些人由小节问题演变,走向大节上的失衡、失规、失纪、失法,这往往是一个不清醒、不自觉的过程,是缺乏忧患意识、自警意识所致,他们被身边形形色色的名、利、财、色等细菌侵袭,直到在各种诱惑之下失去理想、信念、斗志、党性、原则。因此,要认识到放纵小节的危害性,理智地管住自己的小节,严格执行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防微杜渐,竖不攀,横不比,扎扎实实管好自己。

  3.淡泊名利,正确看待并具有满足感。要把名利看得淡一些,让心灵超脱一些。应该有更高的觉悟和追求,以豁达的精神和超然的态度对待名利,用高尚的品德和境界约束自己的名利之心,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想想那些英雄先烈,比比那些先进模范人物,看看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众,我们应该为自己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感到满足。要真正做到在名利上和待遇上不计较、不攀比、不失衡,倍加严于律己,倍加珍惜这个新时代,倍加珍惜工作岗位,激情干事、干净干事,不辱使命、无愧人生。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抓廉政,促发展。广大教职员工要“四史”学习作为思想政治的“必修课”,深入了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可深切发现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党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在这种过程中,教师的历史使命感就会油然而生,在知史中爱党爱国,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结合立德树人任务,做到十准则,守住红7条,廉洁从教,潜心育人。推动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助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推进党纪法规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师生职工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增强全校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廉洁意识、底线思维。为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202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