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一级学科授予点2022年招收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健全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优秀人才,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南大校发〔2020〕54 号)、《南昌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医学部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护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做到一视同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三)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四)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督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招生专业、招生博导及招生计划
护理学专业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总数为 3人,其中“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为1人。专业名称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0,具体招生资格导师及招生方式如下表:
博导姓名 | 招生计划 | 招生方式 |
钟清玲 | 1人 | “申请-考核”制(不招收定向生,不招收在职生,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要求全脱产学习。) |
四、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考核”制:
1.招生对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至少一篇所学专业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排名第一)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2.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符合《南昌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要求;
(4)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PETS5≥60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
(5)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6)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排名第一)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7)有所报考导师的推荐意见。
每位上岗博导只能推荐不超过2名考生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昌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gsas.ncu.edu.cn),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向报考学院(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方式和详细要求见学院实施细则),并缴纳报名费3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二)提交申请材料: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7日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并办理缴费、确认等手续。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在2021年12月27日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将报考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至南昌大学护理学院学科与科研(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为保障材料寄送的及时性与安全性,请使用顺丰速运。收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教学大楼431室,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791-86360530。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考核:
(1)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请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内含两份相关学科教授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
(2)《2022年度攻读南昌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信息表);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已获硕士学位者:研究生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4)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6)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并提供硕士论文(附评阅书或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8)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9)缴费凭证(打印网上缴费界面截图)。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资格审核与材料评议
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资格初审及材料评议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评议合格的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医学部和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七、综合考核内容与方式
综合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前。
综合考核小组在考核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规范,择优录取,客观公正。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后,将通过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的考生申请表和拟录取汇总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综合面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结合,各项考核采用百分制,每一科目达60分视为及格;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外国语成绩占20%,专业基础考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综合考核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外国语水平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30分钟,分值100分。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按一级学科命题。
2.专业基础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60分钟,分值100分。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参考当年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初试科目。
3.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分值100分。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以及英语口语交流能力等。
面试时,考生可采用多种方式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绩、科研设想等,时间10分钟以内;可选择用英语介绍);回答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包括专业题和综合素质题)。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表现独立打分,对学术型考生应更加看重科学综合素养。对每一考生,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计算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八、拟录取和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博导招生资格和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若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还需要同时进行组内排序,结合博导招生数限额和当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拟于2022年1月底公示2022年“申请-考核”生拟录取名单。
九、纪律要求
1.考核全过程接受学校、研究生院、医学部和学院纪检监督。
2.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报考的导师应实行回避制,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3.考核各环节必须严格规范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责,责任到人。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考核过程(含笔试、阅卷、面试)全程录像、录音,至少保存3年备查。面试过程要规范操作,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5.实行信息公开,考核细则在考核前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在正式面试前须将主要考核原则及时告诉每一位考生。及时公布选拔计划、考核工作办法等信息。
6.实行复议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十个工作日之内受理投诉、申诉,调查属实后,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
7.违纪处理。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导师的导师资格。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它
1.招生选拔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护理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监督电话:0791-86360530,邮箱:137022265@qq.com。
2.未尽事宜参照公开招考博士有关工作规定,按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布置或参照执行。考核工作若有新的补充规定,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cu.edu.cn
医学部网址:http://jxmu.ncu.edu.cn/rcpy/yjsjy/index.htm
护理学院网址:http://hlx.ncu.edu.cn/
护理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南昌大学教学大楼四楼
护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护理学院43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6360530
南昌大学护理学院
2021年12月15日